約談現場
  紅網新田站8月31日訊(分站記者 唐人傑 通訊員 周億勇)“沒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堅決不能駕駛校車;學生上下車前,車輛必須停穩才能打開車門。”8月29日,新田縣交警大隊約談金達來校車公司負責人,要求該公司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2014年下學期開學在即,為吸取我省“7.10”重大校車事故,全力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涉及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幼兒學生交通出行安全,新田縣交警大隊積極約談金達來校車公司負責人。該大隊負責人首先通報了我省“7.10”重大校車事故,要求校車公司嚴把駕駛員準入門檻,做到證照相符才能駕駛校車上路,並與校車公司簽訂了《安全責任書》。金達來校車公司負責人表示,安全重於泰山,公司將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加強公司管理,明確安全責任,全力保障師生的出行安全。  (原標題:新田縣交警大隊約談校車公司強化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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