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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
  9月8日凌晨,興麟、德邦房地產經紀公司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頭號犯罪嫌疑人吳秉麟及劉某、張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被包頭市公安局人員抓獲。8月底以來,全國超過9個省區發生以吳秉麟為法人代表的“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突然關閉事件,與此同時,各地公安部門不斷接到大量購房者報案,稱購房款被騙,初步統計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
  9月3日,寧夏興麟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在銀川的120家門店突然全部關閉,總部人去樓空。幾乎同一時間,寧夏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等地的興麟房產也“一夜蒸發”。而與興麟房產屬同一法人的德邦房產也全部人員消失。
  不僅在寧夏,從8月底起,遼寧、吉林、陝西、內蒙古、河南、河北、雲南、甘肅等多地50餘城市,以吳秉麟為法人代表的“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相繼倒閉。由於該公司存在違規代收購房款、交易不成功不及時退款、未按合同約定辦理購房手續等問題,各地公安部門接到大量購房者報案。
  經公安部門初步調查和購房者不完全統計,僅寧夏、內蒙古、陝西、甘肅四省區報案的購房者就超過1200戶,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
  按照2011年出台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交易資金的劃轉應當經過房地產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簽字和蓋章。
  按照這一規定,購房者的資金其實很難被中介機構侵吞。但記者發現,很多地方並沒有建立相應的專用賬戶,如銀川市目前仍沒有一家房產中介機構建立專用賬戶。另一方面,很多購房者對二手房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流程不瞭解,直接把錢打入興麟房產的公司賬戶或法人賬戶。
  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全國已經有超過百萬人從事房地產中介行業,這一行業能否規範經營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利益。目前,房產中介行業僅有的一個專門性法律法規是住建部等三部門於2011年出台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在各地沒有得到有效落實,而且很少有配套的地方法規,房產中介行業良性發展亟須法律保障。
  “興麟系”三大騙術
  ●在形式上大力包裝,製造“規模大”“實力強”的假象。
  ●在交易時虛假承諾,以具備價格優勢的房源做誘餌,宣稱能通過“關係”幫助購房者辦理貸款。
  ●在辦不了手續時就靠“拖”。  (原標題:超2億元購房款“一夜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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